婚姻撤销的意思是
婚姻撤销,指的是在婚姻关系已经成立的状况下,因为存在欠缺结婚的真实意思,尤其是遭到胁迫的状况下,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请求,需要撤销这段婚姻。
具体来讲,依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可撤销婚姻的事由:
1.胁迫。这里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导致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状况。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因此,找法网提醒,婚姻撤销的核心在于保护那些在结婚时遭到不正当重压或威胁的当事人的权益。
2、怎么样行使可撤销婚姻请求权?
行使可撤销婚姻请求权的方法主要有两种:行政程序和诉讼程序。
1.在行政程序方面,受胁迫的当事人可以依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向原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婚姻。此时,当事人需要出具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与可以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在审察觉得状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的状况下,应当撤销该婚姻并宣告结婚证作废。婚姻登记机关受理撤销婚姻申请还需要满足肯定的条件,如具备管辖权、双方一同到场签署声明书等。
2.在诉讼程序方面,受胁迫一方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宣告撤销婚姻。
依据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当适用浅易程序或普通程序进行审理。这一程序为当事人提供了另一种寻求法律救济的渠道,确保了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综上所述,婚姻撤销是一项要紧的法律规范,旨在保护那些在结婚时遭到不正当重压或威胁的当事人的权益。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程序或诉讼程序来行使我们的可撤销婚姻请求权,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